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

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条文节录,完整文本以官方发布为准。

相关案例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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泄愤划车 因情感问题三次用钥匙划损 14 辆车,赔了 14 万还判八个月 八个月缓一年 + 赔偿 14 万

因个人情感问题为发泄情绪,先后三次到某汽车园,用钥匙故意划损某汽车销售公司停放车辆的外漆,受损车辆包括试驾车 1 辆、新车 13 辆。

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「不知情」还是「明知」——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。

基本案情

2025 年 12 月,被告人张某因个人情感问题,为发泄情绪,先后三次前往某汽车园,使用钥匙故意划损某汽车销售公司停放车辆的外漆,受损车辆包含试驾车 1 辆、新车 13 辆(合计 14 辆)。案发后张某被民警抓获。被害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,张某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14 万元,当庭兑现 7 万元,剩余 7 万元分期支付,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。

诉讼过程

法院认定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;其具有坦白情节并认罪认罚,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。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

典型意义

这条案例把「情绪一上头」的真实价格算了出来:赔 14 万、判八个月缓一年、留下一条犯罪记录。 三点提示:第一,本案最容易踩的坑是数量——很多人以为「划几辆车」是民事纠纷,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门槛是造成损失 5000 元以上,而新车、试驾车的原厂外漆修复单价很高,14 辆车很容易就超过门槛(下一件案例正好是 6000 元的对照);第二,注意赔偿金额与刑期的关系:赔偿和谅解只影响量刑,不改变罪名,张某赔了 14 万仍然被判有罪;第三,法官提醒里还有一句很关键的:修复费用由被害单位主张,销售公司的车被你划了,损失不止是喷漆费,还可能包括车辆贬值和营业损失。

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(2026-07-20)

情感纠纷报复 怀疑对象出轨,两次划坏「第三者」四条轮胎——6000 元就够立案 拘役四个月缓六个月

与宋某原为情侣,相处中无端猜忌对方与他人有暧昧,把矛头对准自己认定的「第三者」,打听到对方车辆后,先后两次持水果刀把四条轮胎全部划坏。

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「不知情」还是「明知」——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。

基本案情

被告人李某与宋某原系情侣,相处过程中李某无端猜忌宋某与他人有暧昧往来,心生怨气无处发泄,便将矛头对准其认定的「第三者」,意图报复出气。李某经打听找到对方车辆后,先后两次持水果刀将该车轮胎全部划坏。被害人发现车辆轮胎受损后第一时间报警,经认定,该车轮胎修复费用总计约 6000 元。归案后李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庭审中表示自己只是一时冲动,不知道划车会构成犯罪。

诉讼过程

法院经审理认为,李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损失数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,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;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、自愿认罪认罚,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。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六个月。

典型意义

这条案例的普法价值在于它把「门槛」和「代价」两个数字都讲明白了。 门槛:造成损失 5000 元以上,就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——本案四条轮胎修复费约 6000 元,刚过线,就成了刑事案件;很多人以为划车、扎胎「顶多是赔钱的民事纠纷」,这是最常见的误解。代价:缓刑不是免罚金牌——法院在说法里专门点明,被判处缓刑并不代表没有犯罪,只是刑罚执行方式不同,缓刑期间要在社区接受矫正,违反规定会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;而刑事犯罪记录一旦留下便终身伴随,政审不过关、无法从事部分工作都是实实在在的影响。另外李某在庭上说「不知道划车会构成犯罪」——法院没有采纳这个理由,「不知道这是犯罪」不是免责事由,这是所有冲动型犯罪共同的教训。

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·以案释法(2026-03-24)

砸车泄愤 嫌邻居车挡路,金属扳手 + 铁链砸车两次,判一年二个月 车损 3 万余元 + 一年二个月

因邻居轿车阻碍电动三轮车通行,等不到车主挪车便情绪失控,先用金属扳手砸烂前后挡风玻璃,隔日醉酒归来又用铁链抽打车窗。

基本案情

某日,被告人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准备从小区单元门前通过,认为被害人王某停放于此的轿车阻碍其通行。张某电话联系车主,对方因临时有事未能及时到场。张某在等待过程中情绪失控,抄起金属扳手猛砸车辆,致前后挡风玻璃及车身多处损坏。数日后,张某醉酒归来,见该车仍停在原处,再次抄起铁链抽打车窗,致前挡风玻璃、车门玻璃等部位再次受损。经鉴定,车辆累计损失价值人民币三万余元。砸车后张某自知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,主动报警并在车旁等待,直至警察到来。

诉讼过程

萨尔图区法院审理认为,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。综合张某系自首、认罪认罚、有故意犯罪前科等情节,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(车辆损失另行提起民事诉讼)。

典型意义

本案的起点只是一件生活小事——车挡了路。但两个细节把后果放大:一是情绪失控后的第二次砸车(隔日酒后再次用铁链抽打),说明不是一时冲动的单次行为;二是有故意犯罪前科,属于从重情节。虽然张某主动报警构成自首,仍判了一年二个月实刑,车损3万余元还要另行民事诉讼赔偿。法官的提示很实在:遇到类似情况应克制情绪、通过沟通或找物业解决,而不是诉诸暴力。要注意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并不高,各地一般在5000元至1万元左右,而砸车很容易一次就超过——更换挡风玻璃、车灯、喷漆的维修费动辄上万。

黑龙江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(2025-09-19)

砸车后纵火 砸烂车窗再点火烧车,损失 7550 元判六个月缓一年 7550 元 + 六个月缓一年

因旧怨发现对方的车停在路边,捡起砖头砸烂车窗玻璃,随后点燃车辆,待火势蔓延后径直离开,车辆被完全烧毁。

基本案情

被告人老王骑二轮电动车在街上闲逛时,意外发现被害人老李的轿车停放在路边,想起两人的恩怨,心中怨恨瞬间滋生,冲动之下捡起路边砖头狠狠砸烂车辆玻璃,随后又点燃车辆,待火势蔓延后径直离开现场,最终导致该车被完全烧毁。经专业机构认定,被烧毁车辆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7550元。

诉讼过程

嵩县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老王通过放火的方式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。考虑到老王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、自愿认罪认罚、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,且所在社区同意对其进行帮助教育、具备社区矫正条件,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,依法判处被告人老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,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
典型意义

本案有两点值得注意。第一,烧车不一定定放火罪:放火罪危害的是公共安全,而本案车辆单独停在路边、火势未危及周边,因此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理;但如果车停在居民楼下、加油站附近或车库内,一旦火势可能蔓延,就可能构成放火罪,那是十年起步的重罪,性质完全不同。第二,损失只有7550元也已经构成犯罪,故意毁坏财物罪的「数额较大」门槛各地通常在5000元至1万元,本案刚好超过。本案赔偿到位、取得谅解、具备社区矫正条件,最终适用缓刑;如果换成有前科或者拒不赔偿,量刑会明显不同。

河南嵩县人民法院(2025-11-18)

感情纠纷砸车 因感情纠葛用菜刀、U 型锁砸车,损失 7000 余元判拘役三个月 7000 余元 + 拘役三个月

因感情纠葛一时冲动,用菜刀、U型锁把对方停在花店的车砸坏引擎盖、大灯、前后挡风玻璃、车窗和后视镜,鉴定损失7000余元。

基本案情

2025年11月13日19时许,被告人肖某因感情纠葛等问题一时冲动,使用菜刀、U型锁等工具将被害人罗某停放在花店的车辆汽车引擎盖、前右大灯、前后挡风玻璃及部分车窗玻璃、后视镜等多处砸坏。经鉴定,被毁车辆损失价值达人民币7000余元,已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立案标准。

诉讼过程
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肖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;被告人具有坦白且认罪认罚、案发后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、从宽处罚情节,建议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三个月。法院审理认为指控事实及罪名成立,被告人系坦白且认罪认罚,可从轻处罚、从宽处理;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,酌情从轻处罚;符合缓刑适用条件,采纳量刑建议,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拘役三个月,缓刑三个月。

典型意义

这是「情绪犯罪」最典型的一类:起因是感情纠纷,结果是刑事判决。本案损失7000余元,刚过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门槛,最终拘役三个月缓三个月——看起来不重,但刑事犯罪记录会一直跟着你,赔偿损失还要另行承担。法官的提示值得记住:遇到矛盾纠纷应保持理性冷静,通过协商、调解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,采取暴力、毁坏财物等手段宣泄情绪,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换个角度想:感情纠纷里砸对方的东西,除了让事情更糟,改变不了任何结果。

湖南津市市人民法院(2025-12-24)

划车泄愤 为泄愤划伤他人车辆,判八个月缓一年 数额较大(已达立案标准)

因一时冲动泄愤,采取极端方式划伤他人车辆,造成财物损失达到数额较大标准。

基本案情

被告人张某因一时冲动泄愤,采取极端方式故意划伤他人车辆,毁坏的财物价值已达「数额较大」标准。案发后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。

诉讼过程

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;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并认罪认罚,同时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,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

典型意义

「冲动泄愤不可取,损毁财物必担责」。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门槛并不高——毁坏财物价值超过 5000 元、毁坏三次以上、或聚众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的,均可入罪。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以争取缓刑,但已构成犯罪的事实无法抹去。

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(2026-07-20)

破坏设备 砸坏店里的设备出气 损失 + 刑责

与商户发生争执后砸毁店内设备与陈列物品,造成经营中断。除赔偿外还可能被追究刑责。

场景示例(据同类案件常见手法整理,非具体个案)

报复毁物 被辞退后回公司划车、砸电脑,损失累计达到追诉标准 刑责 + 全额赔偿

因工作纠纷被辞退,心怀不满返回原公司停车场,先后划伤多辆同事车辆、砸毁办公电脑和显示器,损失累计达到「数额较大」的追诉标准,最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追究。

场景示例(据同类案件常见手法整理,非具体个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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