泄愤划车 因情感问题三次用钥匙划损 14 辆车,赔了 14 万还判八个月 八个月缓一年 + 赔偿 14 万
因个人情感问题为发泄情绪,先后三次到某汽车园,用钥匙故意划损某汽车销售公司停放车辆的外漆,受损车辆包括试驾车 1 辆、新车 13 辆。
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「不知情」还是「明知」——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。
基本案情
2025 年 12 月,被告人张某因个人情感问题,为发泄情绪,先后三次前往某汽车园,使用钥匙故意划损某汽车销售公司停放车辆的外漆,受损车辆包含试驾车 1 辆、新车 13 辆(合计 14 辆)。案发后张某被民警抓获。被害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,张某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14 万元,当庭兑现 7 万元,剩余 7 万元分期支付,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。
诉讼过程
法院认定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;其具有坦白情节并认罪认罚,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。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
典型意义
这条案例把「情绪一上头」的真实价格算了出来:赔 14 万、判八个月缓一年、留下一条犯罪记录。 三点提示:第一,本案最容易踩的坑是数量——很多人以为「划几辆车」是民事纠纷,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门槛是造成损失 5000 元以上,而新车、试驾车的原厂外漆修复单价很高,14 辆车很容易就超过门槛(下一件案例正好是 6000 元的对照);第二,注意赔偿金额与刑期的关系:赔偿和谅解只影响量刑,不改变罪名,张某赔了 14 万仍然被判有罪;第三,法官提醒里还有一句很关键的:修复费用由被害单位主张,销售公司的车被你划了,损失不止是喷漆费,还可能包括车辆贬值和营业损失。